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,發(fā)揮學生黨員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的作用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及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學院學生黨員教育管理的實際情況,制訂本細則。
第二條 學生黨小組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,是在系黨支部的領導下,負責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,組織開展黨內活動,督促和指導學生黨員發(fā)揮先鋒模范作用,積極完成黨支部布置的工作,保證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的貫徹執(zhí)行。
第三條 學生黨小組成員主要由學生黨員組成,也可安排入黨積極分子參加。
第二章 設 立
第四條 各系黨支部可根據學生黨員人數,以年級或專業(yè)或班級為單位設立學生黨小組。每個學生黨小組一般不得少于3名學生黨員,學生黨小組規(guī)模也不宜過大,可根據情況的發(fā)展變化,及時調整學生黨小組。
第五條 學生黨小組的設立,由系黨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。支部委員會應將黨小組設立情況報學院黨委組織人事處備案。
第三章 管 理
第六條 各系對本系學生黨小組工作實施管理,要加強對工作的督促和指導。
第七條 黨支部每年須對學生黨小組工作進行考核,考核方法見《四川財經職業(yè)學院黨小組工作考核辦法》,將由學院和系分別給予表彰獎勵。
第四章 活 動
第八條 學生黨小組工作職責:
(一)定期組織學生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,學習宣傳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使學生黨員在政治上、思想、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。
(二)督促學生黨員充分發(fā)揮先鋒模范作用,帶頭出色完成各項學習、學院活動、社會實踐等工作任務,。
(三)根據大學生的特點,定期獨立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生黨員活動,提高學生黨員思想覺悟、道德水平、做人做事等能力。
(四)協(xié)助黨支部做好學生黨員的教育、管理和監(jiān)督工作。為民主評議黨員和開展支部民主生活會作必要的準備。
(五)向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、發(fā)展對象的推薦和考察工作。
(六)了解學生對黨員、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,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學生的意見、要求和建議。
(七)對學生中的錯誤言論和不良習氣敢于批評;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感召力。團結帶領廣大學生刻苦學習、積極向上,努力維護學院穩(wěn)定。
第五章 組 長
第九條 黨小組組長是黨支部開展工作的得力助手,是黨的基層工作的骨干。應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黨性修養(yǎng),思想覺悟高,組織協(xié)調能力較強,熱心黨的工作。
第十條 黨小組組長由本小組的黨員選舉產生,或由上一級支部委員會指定黨小組負責人,選舉產生的應報系黨支部備案。
第十一條 黨小組組長是黨小組活動的組織者和推動者,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支部的要求,積極主動地做好黨小組的工作。主要職責有:
(一)按學期制定學習、實踐等工作計劃,并予以執(zhí)行。期末對其進行總結,表彰先進,指出不足,明確努力方向。
(二)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,學習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決議,督促黨員學習基礎文化知識、專業(yè)知識和社會實踐、實習與實訓。
(三)主持召開黨小組會議,討論執(zhí)行黨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,分配督促黨員落實各項具體任務。
(四)掌握小組成員的思想、工作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況,發(fā)現問題、解決問題。經常向黨支部匯報本小組的情況,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。
第六章
附 則
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學院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解釋。
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下發(fā)之日起執(zhí)行。